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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级学费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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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11/15 13:37:27LV.连长

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(鲁价费函〔2014〕53号)
时间:2014-08-19 08:59:14 [ 大 中 小 ]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
鲁价费函〔2014〕53号
省教育厅:
  你厅《关于申请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函》(鲁教财字〔2014〕2号)收悉。同意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的学分制收费改革方案。各高校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、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。
  本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。
  附件:1.1-7 7所高校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
   2.1-7 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
   3.1-7 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
  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
   2014年6月6日
附件3-1.doc 参看网址:http://www.sdwj.gov.cn/ggfw/sfgl/jysf/81651.shtml
请大家注意是2014年9月1日起执行。为什么13级的去年就提前执行了?并且专业注册费高于附件中的标准几百元。大家对比选课系统中我的学费就知道了。学校对13级的做法太不对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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